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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金融業綜合統計工作的意見》

2018-04-09 18:0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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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9日電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金融業綜合統計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金融業綜合統計是國家金融基礎設施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全面推進金融業綜合統計是有效監測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成效、提高服務效率的關鍵信息基礎,是前瞻性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的迫切需要,是全面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建立現代金融體系的重要舉措。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金融工作會議要求,加快建立覆蓋所有金融機構、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活動的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

《意見》提出,全面推進金融業綜合統計工作要建立“統一標準、同步採集、集中校驗、匯總共享”的工作機制,重點落實以下任務。一是建立交叉性金融産品統計,有效統計監測跨行業、跨市場、跨部門金融活動。二是建立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統計,全面掌握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對金融體系的影響程度,及時發現風險傳導節點和重大風險隱患。三是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統計,支持內部關聯交易判斷和外部風險傳染識別。四是編制金融業資産負債表,完善金融資金流量、存量統計,摸清金融業家底,強化宏觀杠桿率監測基礎。五是開展普惠金融、綠色金融等統計,反映金融體系對國民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六是建立並完善債券市場統計等金融基礎設施統計,有效識別市場風險及其傳染渠道。七是建立地方金融管理部門監管的地方金融組織統計,以及互聯網金融統計,加強對風險防控薄弱環節的統計監測。上述任務與現行金融統計內容相互銜接,相互配合,實現金融統計全覆蓋。

《意見》強調,各部門、各地區要立足大局,深化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落實工作責任,強化關鍵支撐,齊心協力做好金融業綜合統計工作。一是制定完善金融業綜合統計基礎標準,明確定義、分類和編碼等規則。二是建設安全、先進、完備的國家金融基礎數據庫,強化大國金融數據治理手段。三是充分調動組織、資金、人員等多方資源,保障金融業綜合統計建設。四是貫徹依法統計理念,建立高效信息共享機制。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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