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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首臺(套)重大裝備保險補償試點

2018-04-12 07:40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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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發通知要求
做好首臺(套)重大裝備保險補償試點

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發佈通知,要求深入做好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

根據通知,自2018年起,由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製造企業(含央企)保費補貼資金申請受理工作。製造《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內裝備,且投保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險或選擇國際通行保險條款投保的企業,在裝備交付用戶、保單正式生效、累計保費滿20萬元後集中申請補貼,同類裝備産品集中申報。續保項目應保持連續投保,如不連續則按新投保審核。製造企業、保險機構和裝備用戶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加強業務管控,確保申請材料真實、準確。

通知明確,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投保的項目,應于2018年4月20日前提交保費補貼資金申請材料。自2018年起,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投保的項目,應于下一年3月10日前提交保費補貼資金申請材料。

通知要求,中央財政補貼資金下達後,各地要及時將資金撥付有關製造企業,並督促相關項目有序落實,確保實現績效目標。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會同財政廳(局)和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及時開展聯合督查,對試點工作實施效果進行跟蹤和監督檢查,對已下達補貼資金但相關各方仍然反映的問題進行及時處理,並於每年11月30日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和銀保監會報送督查報告。工業和信息化部商財政部、銀保監會不定期組織第三方機構開展抽查,對審核把關不嚴、工作組織不力、發現問題未及時處理、未按要求開展督查並報送督查報告的省份,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在全國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並視情況採取其他懲戒措施。(記者 董碧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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