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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規範自動駕駛路測

2018-04-13 10:10 來源: 交通運輸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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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記者從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聯合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三部門聯合印發的《智慧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範(試行)》(簡稱《規範》)將於5月1日起施行。

工業與信息化部副部長辛國斌表示,《規範》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促進我國智慧網聯汽車發展的重要管理文件,它的實施將推動製造強國、科技強國、交通強國建設及汽車智慧化、網聯化技術發展和産業應用,助力交通運輸轉型升級創新發展。

道路測試是自動駕駛車輛積累測試數據、不斷提升自動駕駛能力的有效手段,是開展智慧網聯汽車技術研發和應用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交通運輸部科技司司長龐松介紹,交通運輸部已組織整合相關優勢科研力量開展自動駕駛專題研究,推動政、産、學、研、用協同創新,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和機構積極開展自動駕駛封閉場地建設及測試工作,促進自動駕駛道路測試健康有序開展。

據了解,《規範》對測試主體、測試駕駛人及測試車輛,測試申請及審核,測試管理,交通違法和事故處理等方面作了詳細規定,適用於在我國境內進行的智慧網聯汽車道路測試,測試範圍包括有條件自動駕駛、高度自動駕駛和完全自動駕駛。省、市級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依據《規範》制定實施細則,具體組織開展智慧網聯汽車道路測試工作。

為加強測試過程中的道路交通管理和安全監管,《規範》明確省、市級政府相關主管部門于每年6月、12月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交通運輸部報告轄區內智慧網聯汽車道路測試情況。對於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具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等情況的測試車輛,相關主管部門應當撤銷其測試通知書。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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