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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就2018年中央部門預算公開答記者問

2018-04-13 17:01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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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2018年中央部門預算集中向社會公開。就此,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一、問:2018年中央部門預算公開的總體要求是什麼?

答:2018年是改革開放四十週年,也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做好中央部門預算公開工作,進一步提高財政管理透明度,對於改進財政管理,強化社會監督,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透明政府、廉潔政府建設具有重要意義。2018年部門預算公開的總體要求是:

(一)按照黨的十九大關於“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的要求,進一步改進和加強部門預算公開工作,確保公開的預算找得到、看得懂、能監督,提高部門預算管理透明度,促進透明政府、廉潔政府建設。

(二)嚴格執行預算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全面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中辦、國辦關於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意見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依法依規公開預算。

(三)堅決履行主體責任,健全考核制度,完善管理機制,改進工作方法,規範工作流程,確保2018年中央部門預算公開工作順利開展。

二、問:2018年中央部門預算公開的基本情況如何?

答: 2018年中央部門預算于4月13日集中向社會公開,公開時間符合預算法規定。

預算公開內容與去年基本一致,主要包括收支總表、收入總表、支出總表、財政撥款收支總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等8張報表,反映部門收支總體情況和財政撥款收支情況。除涉密信息外,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其中基本支出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各部門在公開預算報表的同時,還要對機關運行經費、政府採購、國有資産佔有使用、預算績效等重要事項進行説明。

此外,為使公眾找得到、看得懂、能監督,各部門的部門預算除在本部門網站公開外,繼續在財政部門戶網站設立的“中央預決算公開平臺”集中公開,方便人民群眾監督政府財政工作。

三、問:2018年中央部門預算公開與機構改革工作是如何銜接的?

答: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查批准的中央預算是按機構改革前的部門和職能編制的。這次機構改革中,有的部門部分職能劃轉,有的部門整體劃轉不再保留,與之相關的資産、人員、預算劃轉等情況複雜。為保證機構改革工作穩妥推進和預算順利執行,確保在全國人大批准預算後的二十日內向部門批復預算、部門在財政部批復後二十日內向社會公開預算,今年財政部結合機構改革情況,在預算批復時區別不同情況採取了不同辦法,相應地部門預算公開形式有所變化:

一是不涉及機構改革的中央部門,如教育部,繼續比照2017年公開辦法,公開本部門職能、機構設置、8張報表、報表和重點項目情況説明(需要公開重點項目的部門)、名詞解釋等。

二是涉及個別職能劃出、劃入的中央部門,如財政部、審計署等,參照不涉及機構改革的中央部門預算公開情況,公開本部門職能和機構設置、8張報表、報表和重點項目情況説明(需要公開重點項目的部門)、名詞解釋等。其中,涉及職能調整和預算事項變化的,在公開部門職能和預算收支情況時,對機構改革和執行中的預算變化情況作出説明。

三是涉及整體職能整合的中央部門,如文化和旅遊部、司法部,不再公開改革前的部門職能和機構設置,但要對機構改革以及整合後部門預算匯總情況作出説明,並分別公開原部門的預算,包括8張報表,報表和重點項目情況説明(需要公開重點項目的部門)。

需要説明的是,機構改革過程中,已具備條件的部門都將按預算法規定在4月13日公開部門預算。

四、問:2018年部門項目預算公開有什麼新的亮點?

答:為進一步細化部門預算公開內容,增強透明度,加大人大監督和社會監督的力度,2017年財政部選擇10個部門共計10個重點項目(每個部門1個重點項目)列入《中央部門預算草案》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通過後,10個部門將這些重點項目的文本和績效目標隨部門預算一併向社會公開。

2018年,為貫徹黨的十九大關於“全面實施績效管理”的決策部署,落實李克強總理政府工作報告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大項目預算公開力度,今年又增加了26個部門的26個項目,向社會公開項目文本和績效目標,如:外交部國際組織會費項目、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轉型升級(中國製造2025)資金項目、公安部證照制發項目、財政部國際組織股本金項目、原農業部農業災害救助項目、審計署審計項目實施經費項目、國資委國資國企監督考核評價專項經費、海關總署關稅徵管業務費、國家稅務總局稅務登記證和發票工本費項目、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市場秩序監管執法項目等。

下一步,財政部將繼續推動部門公開重點項目,擴大公開重點項目的部門範圍,增加公開的重點項目數量。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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