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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已形成36項改革成果

2018-04-14 09:05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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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已形成36項改革成果
今年全省將推廣7項改革成果

13日,省發改委召開2018年第一季度新聞通氣會,通報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進展和改革成果複製推廣情況。從2016年6月我省被確立為首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至今,《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實施方案》確定的38項重點改革任務中,已有36項形成改革成果。自然資源資産管理體制改革試點等中央部署的一批重大改革舉措在我省率先集中實施,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等一批改革取得積極成效,福建生態環境質量繼續保持全國前列,走出一條生態環境“高顏值”和經濟發展“高素質”協同並進的發展路徑。

經省政府研究同意,今年我省將推廣7項試驗區改革成果。包括:全面推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今年出臺實施方案;全面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到2020年全省所有設區市建成區全部實行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積極推廣河長制改革創新成果,形成符合本地實際的綜合治水管水新機制;積極推廣福林貸、村級擔保合作社、林農小額直押貸款、林農小額信用貸款、林權按揭貸款等林業金融創新成果,力爭到2020年實現40個林業重點縣林權收儲中心建設和運轉全覆蓋、重點縣各鄉鎮林業金融服務全覆蓋;推進城市(縣城)開發邊界劃定工作,爭取2018年底前全省所有市縣全部完成;擴大用能權交易試點範圍,推動將有色、石化、化工、平板玻璃、鋼鐵等重點用能行業納入用能權交易試點範圍;擴大生態系統價值核算試點範圍,因地制宜探索綠水青山向金山銀山轉化的可行路徑。

省發改委生態處負責人邱士利介紹,下一步將加強對各改革任務落實情況的實時跟蹤、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各地各部門推進改革中探索出的好經驗、好辦法。同時加強總結評估,建立常態化推廣工作機制,抓好組織落實,確保複製推廣工作落實到位、産生實效。(記者 潘園園)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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