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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18個國家級開發區試點“證照分離”改革

2018-04-16 09:52 來源: 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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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將在我省18個國家級開發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進一步破解“辦照容易辦證難”“準入不準營”等突出問題,加快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商事制度改革以來,一些企業雖然獲得商事登記主體資格,但要實際開展經營業務,還存在辦證多、辦證難等問題,仍需進一步改革審批方式,完善市場準入,助力企業辦事更加便捷高效。

《意見》提出,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要複製推廣上海市浦東新區改革試點成熟做法,分別採用“直接取消審批、由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制、提升透明度和可預期性、強化準入監管”等適當管理方式,清理規範各類許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推進政務信息共享,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實行“多證合一、一照一碼”,釋放企業創新創業活力,推進營商環境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

在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滇中新區、河口邊境經濟合作區、瑞麗國家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紅河綜合保稅區等8類共18個國家級開發區內適用已批復上海市改革試點的116項行政許可等事項,試點期為《意見》印發之日起至12月21日。

《意見》明確,對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政相對人能夠自主決定,行業組織或仲介機構能夠有效實現行業自律管理的事項,取消行政審批,允許企業直接開展有關經營活動;政府對行政許可事項實行備案管理,根據規定的備案條件,企業將有關材料報送政府有關部門後,即可開展有關經營活動;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但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産生嚴重後果的行政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對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也不適合採取告知承諾制的行政許可事項,簡化辦事流程,公開辦事程序;對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環境保護等特定活動的行政許可事項,依法規範審批,強化市場準入管理;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探索完善監管措施,實現監管全覆蓋;各試點開發區要儘快完成接入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工作,儘快實現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信息共享;統籌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全面梳理、分類處理各類涉企證照事項。(記者 段曉瑞)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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