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首次提高孤兒和艾滋病患兒基本生活費保障標準
2018-04-24 09:38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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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提高孤兒和艾滋病患兒基本生活費保障標準的通知》,規定從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孤兒和艾滋病患兒基本生活費標準。
其中集中供養的孤兒基本生活費在現行標準基礎上月人均提高100元,每月達到1100元,增幅10%;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在現行標準基礎上月人均提高100元,每月達到700元,增幅16.6%;艾滋病患兒基本生活費在現行標準基礎上月人均提高100元,每月達到1100元,增幅10%。中央財政對每名孤兒和艾滋病患兒每月補貼400元,剩餘資金由省級財政承擔80%,市(州)縣級財政承擔20%。
這是我省自2011年建立孤兒基本生活費政策以來的首次提標。提標後孤兒和艾滋病患兒養育所需的伙食費、服裝被褥費、日常用品費、教育費、基本醫療費及康復費將會得到有效保障,將有力地推動我省兒童福利事業的健康發展。
據了解,目前,我省的集中供養孤兒基本生活費在西北省份中標準最高,分散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位居第二。(記者 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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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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