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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紀委駐省地稅局紀檢組原組長等2人被處分

2018-04-27 15:4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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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太原4月27日電(記者 孫亮全、胡靖國)記者27日從山西省紀委監委獲悉,山西省紀委駐省地稅局紀檢組原組長張亥生等2人被處分。

日前,經山西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省紀委駐省地稅局紀檢組原組長張亥生同志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經查,張亥生違反組織紀律,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送禮;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給予他人財物。

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亥生同志留黨察看兩年、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調離紀檢監察系統。

日前,經山西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忻州市政協原副主席張高棟同志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經查,張高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使用公車;違反組織紀律,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處理私人費用。

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高棟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按照正處級非領導職務確定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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