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天津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王宏江因嚴重違紀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

2017-07-10 17:06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7月10日電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天津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部長王宏江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宏江同志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工作紀律和廉潔紀律,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違規決策使用財政資金,送給他人禮品。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王宏江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廳級非領導職務。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周楠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