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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破壞營商環境將被追責

2018-04-28 17:3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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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西安4月28日電(記者 鄭昕)陜西省旨在優化營商環境的地方性法規將於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新規對於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未按照條例履行職責、破壞營商環境的違法行為,制定了具體追責方式和追責體系。

記者從陜西省人大常委會28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了解到,這一名為《陜西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地方性法規,主要針對陜西當前市場準入門檻較高、中小微企業不能得到平等對待、個別基層政府行政效能不高等現實問題,通過法治方式加以解決。

條例主要從保護市場主體、提升政府公共服務水平、維護公平市場秩序、明確監督保障措施等方面,對優化陜西營商環境進行了規範,尤其是用法規來提升優化營商環境制度的剛性約束力,側重對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的具體職責進行了明確。為了確保條例規定的具體職責得到不折不扣執行,條例規定了未按照條例履行職責的違法行為,以及具體的責任追究方式,建立起完善的監督和追責體系,保證依法高效履職。

條例還對構建保護機制和營造規範透明營商“軟環境”作出規定,著力保護市場主體的各項合法權益,明確禁止行政權力干預市場主體生産經營自主權,要求平等保護本地和外地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完善境外投資者權益保障機制;明確了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實施行政收費、行政許可、行政強制等的法定要件和程序,並規定政府在招商引資中的違約賠償責任,推動法治政府和政務誠信的建設。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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