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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提高城鄉低保標準

2018-04-28 20:3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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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4月28日電(記者 李雄鷹)記者28日從廣東省民政廳獲悉,廣東省2018年城鄉低保最低標準已于近日發佈。與2017年相比,城鄉低保最低標準有所提升。

基於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實際,廣東將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的設立劃分為4類地區。相較于2017年,2018年城市低保標準每人每月平均提高了39.5元,農村低保標準每人每月平均提高了35元。城市低保補差水平每人每月平均提高了28元,農村低保補差水平每人每月平均提高了22.5元。新的低保標準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廣東省民政廳要求各地在收到新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通知之日起30日內,按不得低於省制訂的最低標準和當地現行標準,制訂和發佈當地的城鄉低保標準,並報省民政廳備案。各地要按批准新標準當月的低保名冊,對低保戶補發今年未達標月份的差額,其中,2018年新保的低保戶按實際批准月份計補。

此外,廣東省民政廳要求各地要健全低保制度,實現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健全主動發現和動態管理機制,全面推進信息化核對和管理,進一步加強對低保政策規範實施重要性的認識,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保障。

據廣東省民政廳初步統計,目前廣東約有170萬人享受城鄉低保政策待遇。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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