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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改革,票咋開?稅咋退?

2018-05-07 08:22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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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製造業等稅率降低1個百分點,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
增值稅改革,票咋開?稅咋退?

作為深化增值稅改革的重要舉措,5月1日起,我國將製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築、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及農産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並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企業財務人員普遍關心:增值稅改革將對發票開具帶來哪些影響?原有的出口退稅政策是否發生變化?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納稅人在5月1日零時前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發票,5月1日零時後才可以按照調整後稅率開具發票。5月1日之前已經是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在5月1日之後,發生銷售折讓、中止、退回、開具有誤或補開發票等情形,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發票。5月1日之後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按照調整後的稅率開具發票。

“需要説明的是,一般納稅人5月1日之後取得的按原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符合抵扣規定的,仍然可以在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選擇確認或申請稽核比對。”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副司長張衛説。

由於本次增值稅改革涉及部分行業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變化,企業普遍關心轉登記納稅人的稅收政策將發生哪些改變。

張衛表示,企業在一般納稅人期間出口適用增值稅退(免)稅政策的貨物、勞務、服務,在其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後,仍然可以繼續按照規定申報和辦理出口退(免)稅相關事項。但是,上述出口企業在小規模納稅人期間的出口貨物、勞務、服務,應當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並且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

如何判斷轉登記出口企業的出口貨物、勞務、服務是否屬於其在一般納稅人期間的出口業務?張衛介紹,最直接的方法是看這些出口貨物、勞務、服務的時間是否在轉登記日當期的最後一天之前。如果出口貨物、勞務、服務的時間不晚于出口企業轉登記日當期最後一天的,就屬於轉登記出口企業在一般納稅人期間的出口業務。這裡提到的“當期”,指的是稅款所屬期。

關於出口貨物、勞務、服務的時間,按照以下原則判斷:屬於向海關報關出口的貨物、勞務,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註明的出口日期為準;屬於非報關出口銷售的貨物、發生適用增值稅零稅率跨境應稅行為,以出口發票或普通發票的開具時間為準;屬於保稅區內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的貨物以及經保稅區出口的貨物,以貨物離境時海關出具的出境貨物備案清單上註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舉例來説,A企業是以一個月為一個增值稅納稅期的出口企業,在2018年5月向稅務機關申請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那麼A企業在2018年5月31日前報關出口適用增值稅退(免)稅政策的貨物,轉登記後仍可按現行規定繼續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在2018年6月1日後報關出口的貨物改為適用免稅政策,應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報關出口日期的確定,以報關單上註明的出口日期為準。也就是説,2018年5月31日前報關出口的貨物,其報關單上註明的出口日期必須是2018年5月31日(含)之前的。6月1日後報關出口的貨物,其報關單上註明的出口日期必須是2018年6月1日(含)之後的。(記者 吳秋余)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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