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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加快新舊動能轉換金融産品創新

2018-05-16 14:04 來源: 大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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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人行濟南分行、省財政廳牽頭,會同省金融辦、山東銀監局、山東證監局、山東保監局印發了《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優秀金融産品創新機構評選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引導各金融機構聚焦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加快新舊動能轉換金融産品創新。

根據《辦法》,山東每年將評選出不超過10項的省新舊動能轉換優秀金融創新産品,予以通報表彰,並給予每項不超過50萬元的財政獎勵。

《辦法》明確,上述6個部門負責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優秀金融創新産品評選工作,並組織專業骨幹和特邀專家成立“新舊動能轉換優秀金融創新産品評審委員會”,具體負責每年優秀金融創新産品評審工作,獎勵以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擴大金融市場規模、完善金融服務功能、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服務創新驅動、推動新舊動能轉換為主要特徵的産品創新、服務創新、技術創新等並取得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在全國處於領先位次的優秀金融創新産品。

凡是在山東依法設立從事金融業務的銀行機構、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等金融機構以及各類新型金融組織都可申報。

《辦法》規定,省新舊動能轉換優秀金融創新産品重點獎勵範圍包括,金融支持新舊動能轉換、普惠金融、綠色金融、科技金融等重點金融服務領域。

一般應符合以下條件:創新性突出,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金融機構為滿足市場需求,研發實施能為企業融資提供服務更優、質量更好、效率更高的新型金融産品、金融服務和金融技術;應用性較強,創新産品應為申報年度前兩年內完成研發並已投放市場實施和運用,且能有效提升資源配置效率、擴大金融市場規模、完善金融服務功能、滿足客戶金融需求;經濟或社會效益突出,重點在落實“政銀保”等政策、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促進區域金融協調發展、改善農村金融薄弱環節、推動科技自主創新、支持綠色産業發展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新增受益客戶數量和新增業務金額(含貸款、融資、保險、擔保、投資)顯著增加、客戶成本明顯降低、工作效率明顯提升,並獲權威部門和社會各界的普遍認可;引領示範作用明顯,創新産品屬於法人金融機構或駐魯金融分支機構首創並在山東率先使用,具有可複製、可推廣價值;創新産品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權屬及合法性明確。(記者 王新蕾 通訊員 吳曉利)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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