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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人民幣清算行參加行之間可開展同業拆借

2018-05-19 07:41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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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進一步完善跨境資金流動管理
境外人民幣清算行參加行之間可開展同業拆借

中國人民銀行18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跨境資金流動管理,支持金融市場開放有關事宜的通知。

通知提出,境外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和境外人民幣業務參加行可在現行政策框架之內開展同業拆借、跨境賬戶融資、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回購交易等業務,為離岸市場人民幣業務發展提供流動性支持。中國人民銀行將會同相關貨幣當局執行好現有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進一步便利貿易和投資、維護金融市場穩定。

自通知發佈之日起,港澳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存放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珠海市中心支行清算賬戶人民幣存款的存款準備金率調整為零。

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金融分析師鄂永健表示,開展清算行與參加行之間的同業拆借等業務,有利於給境外人民幣業務參加行提供人民幣流動性支持,增加其短期人民幣資金的調劑能力,進而促進其更好地開展跨境人民幣業務。取消人民幣清算行的準備金要求則為上述業務開展提供了支持。總體來看,此舉既有利於推動跨境人民幣業務開展,也是推進金融市場擴大開放的重要措施。

通知提出,進一步完善滬深港通資金匯兌機制,便利境外投資者選擇使用人民幣或者外幣進行投資:境外投資者可通過證券公司或經紀商在香港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及香港地區經批准可進入境內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交易的境外人民幣業務參加行(統稱香港結算行)辦理外匯資金兌換和外匯風險對衝業務,並納入人民幣購售業務管理。香港結算行為境外投資者辦理人民幣購售業務時,應確保與其相關的境外投資者在本機構的資金兌換和外匯風險對衝,是基於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下的真實合理需求。(記者 李華林)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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