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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明確技術創新中心申請建設條件

2018-05-21 08:30 來源: 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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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省發佈技術創新中心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明確技術創新中心的申請建設條件。

按照該辦法,技術創新中心的依託單位,應是在我省境內註冊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技術機構等法人單位,並在相關領域具有明顯技術優勢和影響力。其中,依託單位是企業的,應是規模以上企業,建有相對獨立研發機構,上年度科技經費投入不少於200萬元;依託單位是高校、科研院所、技術機構的,須與省內2家以上企業聯合共建。

此外,依託單位還應擁有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技術成果或專有技術,及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化經驗;有較強的經濟實力和良好信譽,能夠為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和發展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經費、儀器設備支持。同時,技術創新中心還應有明確具體的名稱、研發方向、研發內容,且實施方案經過了專家論證;其研發團隊中,固定人員不應少於20人。(記者 張懷琛 通訊員 李同正)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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