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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出臺政策支持高校畢業生在縣域就業創業

2018-05-21 18:5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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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瀋陽5月21日電(于也童)為進一步支持高校畢業生到縣域就業創業,促進瀋陽市縣域經濟發展,瀋陽市政府近日出臺《瀋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支持高校畢業生到縣域就業創業的實施意見》,加大對高校畢業生到縣域創業的財稅政策支持;降低其縣域創業用地成本;完善購房、租房、子女入學等保障措施。

根據意見,高校畢業生到縣域創業並符合國家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有關規定的,個人創業享受最高額度為1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在高新技術領域自主創業的,享受最高額度為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降低高校畢業生縣域創業用地成本。支持高校畢業生使用閒置土地、廠房、校舍等資源,發展鄉村旅遊、健康養老、農業技術、農産品加工、家庭農場、“互聯網+”等新業態。

同時,對在縣域內無任何形式住房、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開展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在就業或自主創業期間,可提供人才公寓、政府公共租賃住房或短期免費週轉房。並對在縣域內就業創業的全日制博士、碩士和學士,新落戶並首次在縣域購買商品住房的,給予6萬元、3萬元、1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

對連續在遼中區、新民市、法庫縣和康平縣工作5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在其工作的縣(市、區)範圍內,其在義務教育階段的子女可享受一次選擇學校就學的待遇。

對吸納高校畢業生的縣域企業,根據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的,給予企業就業見習補貼。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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