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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發佈企業技術改造投資基金投資指引

2018-05-29 07:38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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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省財政廳消息,近期,省財政廳發佈《福建省企業技術改造投資基金投資指引》,明確基金的投資對象僅限投向納入省經信委當年發佈的重點技術改造項目清單中的企業與項目,同時還對投資規模、投資期限以及利率等基金投資要素進行了規定。

2016年7月,經省政府批准,由省經信委牽頭,興業銀行與我省、各地市財政(不含廈門)共同發起設立了福建省企業技術改造投資基金。興業銀行下設“興投(平潭)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作為專業基金管理機構,通過股權、債權等方式為福建省內的先進製造業企業提供投融資服務。技改基金存續期為10年,總規模80億元。

《指引》明確,單個項目投資規模原則上不超過基金總規模的10%(8億元);單個項目股權投資部分佔項目總投資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5%;單個項目債權投資部分佔項目總投資比例原則上不超過50%(明股實債類項目投資股權部分佔項目總投資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5%,總投資金額以福建省經信委重點技術改造項目清單所列示的為準)。

此外,基金投資期限原則上不超過4年(含項目建設期);對融資企業債權部分投資執行3%/年的固定利率;僅限用於技改項目建設,不得用於置換融資企業銀行貸款;技改項目不得同時享受省級技改專項補助和技改基金投資。已領取過省級技改專項補助的項目,可通過全額退還補助以取得技改基金投資。(記者 王永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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