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今年起對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018-05-29 21:53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5月29日電(記者 鬱瓊源)記者29日從財政部了解到,為進一步推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優化外貿結構,財政部等5部門近日發佈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根據通知內容,這裡説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須符合的條件及認定管理事項,要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其中,企業須滿足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範圍按照本通知所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範圍(服務貿易類)》執行,包括信息系統集成服務、數據服務、研究和實驗開發服務、工業設計服務、知識産權跨境許可與轉讓、文化産品數字製作及相關服務、文化産品的對外翻譯、配音及製作服務、中醫藥醫療保健及相關服務。

通知要求,省級科技部門應會同本級商務、財政、稅務和發展改革部門及時將《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領域範圍(服務貿易類)》增補入本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並據此開展認定管理工作。省級人民政府財政、稅務、商務、科技和發展改革部門應加強溝通與協作,發現新情況、新問題及時上報財政部、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

此外,通知還明確,省級科技、商務、財政、稅務和發展改革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工作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