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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
可自主調整專業、評定職稱

2018-06-06 15:5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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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沙6月6日電(記者 謝櫻)記者6日從湖南省教育廳獲悉,《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落實和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的實施意見》已正式公佈。據此,今後,湖南省高校可以自主設置和調整本、專科專業,自主公開招聘人才,自主組織職稱評審。

在學科專業設置方面,意見明確,鼓勵高校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根據自身辦學特色及人才培養的實際情況,自主調整學位授權點,建立學位點“有上有下”的自主調節機制。支持高校對接産業行業需求,經學科和産業行業專家充分論證後,按照專業管理規定設置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新專業。

高校“雙一流”建設正在進行,對各類高層次人才需求大。意見提出,高校急需引進的高層次、短缺專業人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採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意見明確,要改進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機制。一方面,下放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由高校自主組織職稱評審、自主評價、按崗聘用。另一方面,改進教師職稱評審方法。高校要建立分類評價體系,完善同行專家評價機制,將師德表現作為評聘的首要條件,提高教學業績在評聘中的比重,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實際貢獻為主要內容的評價方式。

在教學科研方面,充分賦予高校科技成果的使用權、經營權、處置權。探索年薪制、股權、期權、分紅等激勵措施,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分享比例。對於職務發明成果轉讓收益(入股股權),成果持有單位根據科研負責人、骨幹技術人員和團隊的貢獻情況,可按不低於70%的比例給予獎勵。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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