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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八項政策支持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2018-06-14 10:40 來源: 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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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的《關於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實施意見》進行解讀。《意見》提出,到2020年,我省基本建立符合市場運行規則和産業升級規律,與各級政府財政收入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需求相適應,框架完整、配套協調、措施精準、機制有效的政策支持體系。

省農業廳二級巡視員于永德介紹,截至目前,全省土地流轉面積3174.8萬畝,佔家庭承包土地面積的34.4%。全省年銷售收入過500萬元的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9600家,依法登記的農民合作社數量19.4萬家,工商部門登記註冊的家庭農場達到5.5萬家,各類社會化服務組織達到21萬多家。逐漸發展壯大的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已成為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現代農業發展的引領者和推動者。

《意見》提出,到2020年,我省基本建立符合市場運行規則和産業升級規律,與各級政府財政收入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需求相適應,框架完整、配套協調、措施精準、機制有效的政策支持體系;形成穩定的投入增長機制和績效評估機制,政策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引領、支撐作用更加有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規模、規範化水平顯著提升,適應市場能力和帶動農民增收致富能力顯著增強。

根據《意見》,我省要培育多元化農業服務主體,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大力開展面向小農戶的農業生産託管。“農業生産託管,破解了‘誰來種地’的難題,推動了農業規模經營發展和綠色發展,降低了農業生産成本,實現了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省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總站站長滕希群説。

《意見》提出,我省要鼓勵建立家庭農(林)場聯盟、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及産業協會、産業聯盟,引導龍頭企業創辦或入股合作組織,支持農民合作社入股或興辦龍頭企業,培育發展一批示範農業産業化聯合體。引導農民以土地經營權、水域灘塗養殖權等入股發展農業産業化經營。

《意見》從八個方面明確了支持政策。在財政支農資金安排分配上,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開展政府購買農業公益性服務機制創新試點,支持新型農業服務主體打造服務平臺;擴大農産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範圍,落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産、供、加、銷各個環節的稅收優惠,提升稅收優惠政策落實的質量和效果。

《意見》回應了用地問題,提出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依法依規盤活現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發展新産業,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合建或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共建農業設施。市、縣根據當地土地利用規劃,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産和農業新産業新業態發展所需建設用地。(記者 毛鑫鑫 王川)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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