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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環保廳通報2018年首批環境典型違法案件

2018-06-14 10:43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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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3日從省環保廳獲悉,今年初以來,我省通過深入開展“清水藍天”、飲用水源地保護、固體廢物清理整治等專項執法行動,依法查處了一批隱蔽性強、違法性質惡劣的環境污染案件,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污染嚴重的環境問題。此外,省環保廳通報全省各地查處的9起典型案件。

這9起典型案件分別為:福州閩清查處非法小電鍍涉嫌污染犯罪案,被環保部門當場查封,依法移送公安部門偵辦,目前已刑拘1人;廈門正福表面處理有限公司超標排放含重金屬廢水涉嫌污染犯罪案,被環保部門立案處罰100萬元,責令停産整治,並移送公安;漳州天冠食品有限公司私設暗管排放廢水移送行政拘留案,被環保部門依法查封主要設備電源,處罰10萬元,並移送公安,公司相關責任人被依法行政拘留;泉州以琳工藝有限公司私設暗管排放有毒物質涉嫌污染犯罪案,泉州環保局依法對公司酸洗車間進行查封,並移送公安;三明永安永鎰礦業有限公司重金屬超標排放涉嫌污染犯罪案,永安市環保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莆田天怡(福建)現代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利用滲井滲坑超標排放養殖廢水移送拘留案,被環保部門立案處罰30萬元,並移送公安機關,當事人胡某被行政拘留;南平科誠牧業發展有限公司深夜超標偷排廢水移送行政拘留案件,被環保部門依法處罰90萬元,並移送公安機關,當事人葉某某被行政拘留;龍岩連城翠華食品公司不正常運行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移送拘留案,連城縣環保局依法責令其停産整治,罰款15萬元,並移送公安,當事人鄧某被行政拘留;寧德柘榮縣江秀東非法焚燒電子元器件涉嫌污染犯罪案,柘榮縣環保局已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偵辦。

1—5月,全省共立案處罰1132起案件,罰款6715.89萬元;採取查封扣押措施418起;責令限制生産、停産整治31起;實施按日處罰4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19起;辦理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36起。(記者 潘園園)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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