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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下放增減挂鉤項目立項審批權限

2018-06-18 08:48 來源: 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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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記者從自治區國土資源廳獲悉,為助推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的政策儘快落地生效,從今年5月10日起,該廳將增減挂鉤項目立項審批權限下放到設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有效期至2020年。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將採取四項措施強化監管,確保增減挂鉤工作順利推進。

建立抽查通報制度。每年對各地開展增減挂鉤工作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對推進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市縣進行全區通報批評,並在規劃計劃方面給予相應懲罰,情節嚴重的,收回立項審批權乃至不予安排增減挂鉤週轉指標。

建立遙感監測和隨機復核制度。對經批復驗收確認的增減挂鉤項目進行遙感監測,並按照不低於10%的標準進行隨機抽查復核。對拆舊區復墾面積不實部分在30%(含)以下的,責令限期整改;不實部分在30%以上的,直接撤銷該項目。撤銷的項目週轉指標不得使用,已使用的增減挂鉤週轉指標要全部歸還。

完善項目信息報備制度。嚴格按照自然資源部“增減挂鉤項目在線監管系統”進行信息報備,重要信息應報未報的,暫停計劃下達。未完成信息報備的增減挂鉤項目週轉指標不得交易和使用。

落實立項審查制度。設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增減挂鉤工作的總體部署與原則要求,進一步明確必審內容和具體標準,對各縣(市、區)申報的項目進行全面細緻的審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立項。

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強調,未經自治區主管部門同意,各設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不得再下放增減挂鉤項目立項權限。(記者/唐廣生 通訊員/李欣松)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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