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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天然湖泊和水庫年內將全面建立湖長制

2018-06-23 11:11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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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一湖(庫)一策” 建立“一湖(庫)一檔”
我省天然湖泊和水庫年內將全面建立湖長制

6月22日,記者從省水利廳獲悉,日前我省印發《青海省實施湖長制工作方案》,將在常年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及以上的天然湖泊和庫容10萬立方米以上水庫全面建立湖長制。

據了解,我省地處三江源頭,水系發育湖泊眾多,常年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及以上的天然湖泊有242個、水域面積1.34萬平方公里,已建各類水庫207座,總庫容341.18億立方米,保護利用好這些湖泊、水庫,對於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生態平衡、調節氣候變化等具有重要作用。

該《方案》明確,在2018年底前,全省將健全與河長制緊密銜接的省、市(州)、縣(市、區、行委)、鄉(鎮)、村五級湖長體系,確保實現組織體系、制度體系、責任落實、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四個到位”。省級實行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省級總湖長的雙總湖長制,省級責任河長擔任相應省級責任湖長。地方各級政府部門參照省級,分級分區設立湖長,實行網格化管理,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管護責任主體,全面建立湖長制。據省水利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實施湖長制的主要任務是嚴格湖泊水域空間管控、強化湖泊岸線管理保護、加強湖泊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加大湖泊水環境綜合整治力度、開展湖泊生態治理與修復、強化湖泊執法監管。通過制定“一湖(庫)一策”、建立“一湖(庫)一檔”、加強監測監控、加快信息化建設等措施切實加強湖長制基礎工作。

《方案》提出,力爭2020年全省入湖泊污染負荷總量控制在水環境保護允許範圍內,湖庫型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全部達到或優於三類標準。2020年後,全省將逐步構建起更加完備的湖泊水庫長效管理機制,確保水質長期穩定,湖泊水生態系統質量不斷提升,最終實現湖庫水資源永續利用的目標。(記者 羅連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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