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河北省安全生産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7月1日正式實施

2018-06-30 09:45 來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6月29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河北省安全生産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簡稱《規定》)解讀新聞發佈會。據介紹,《規定》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

據了解,《規定》共分六章三十條,對加強安全生産風險辨識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作出了具體規定。

一是明確界定了生産經營單位和監管部門的責任。生産經營單位是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的責任主體,應當健全全員安全生産責任制。

二是明確了生産經營單位的風險辨識頻次和內容。《規定》施行起三年內,生産經營單位應當每年組織開展一次全面辨識;三年後,高危行業每年開展一次全面辨識,其他生産經營單位每三年至少開展一次全面辨識。

三是明確了生産經營單位的風險管控職責。生産經營單位應當建立風險管控信息臺賬(清單),編制發佈風險分佈圖,修改完善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專項管理制度,開展風險辨識管控專項培訓,評估分析和改進管理制度。

四是明確了生産經營單位對風險實行分級管控。生産經營單位要將辨識出的風險確定為重大、較大、一般和低四個等級,分別以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注,並逐一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對較大及以上等級的風險制定專門管控方案,對風險的管控情況實行動態評估。

五是明確了生産經營單位隱患排查的頻次和內容。生産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至少組織並參加一次,安全管理部門每旬至少組織一次,車間每週至少組織一次,班組每天組織一次。

六是明確了政府部門的職責。負有安全生産監管職責的部門和其他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建立重大隱患排查整治、案件查辦、違法企業處罰和追責問責“四個清單”。(記者 駱梓炫)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