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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招錄取後不入學的考生將受懲戒

2018-07-10 16:4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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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鄭州7月10日電(記者 李亞楠)記者從河南省招辦獲悉,為強化考試招生誠信,維護入學公平,今年河南省明確了對違背志願失信行為的懲戒措施,即對於在2018年普通高招錄取中不履行志願約定的失信考生,明年高考志願填報數量將受限。

據介紹,多年來,河南省不斷加強招生考試誠信教育,誠信狀況持續向好,但個別考生錄取不報到等失信問題仍然存在。近年來,河南省本科錄取不報到考生人數逐年增加,造成招生計劃浪費,也影響了高校對河南省招生計劃的投放,對考生個人和家庭帶來消極影響,加強對違背志願承諾失信考生的懲戒,可以有效避免高校計劃和教育資源浪費。

河南省招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升學志願是考生意願的體現,也是考生對錄取院校的具體承諾,錄取時充分尊重考生志願,嚴格按志願投檔,被錄取後應如期到校報到。如果按所報志願錄取後不報到,既浪費本省招生計劃,又浪費高校的教育資源,客觀上也佔用了他人的升學機會。為維護入學機會公平,教育考生增強誠信意識、履行志願約定,2018年,對於在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中不履行志願約定的失信考生,當批次錄取電子檔案停止運轉。錄取後不入學實際就讀等造成招生計劃浪費的,2019年報名參加高考將限制其填報志願的學校數量,在實行平行志願的各批次,僅允許其填報志願的學校數不超過兩個。考生失信事實將記入其個人誠信檔案,在普通高招錄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作為對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據,可以拒絕錄取失信考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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