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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出台中小學生集中用餐管理新規

2018-07-14 11:19 來源: 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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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學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確保學生集中用餐安全健康,省教育廳7月13日發出《關於做好中小學校學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的通知》,對學生集中用餐的原則、財務管理、食材採購、配送企業的準入與退出等作出明確規定。

隨著社會發展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逐步推進,在校集中用餐的學生越來越多。近期,省審計廳根據“民生資金”審計需要,聯合省教育廳對部分中小學校集中用餐情況進行了明察暗訪,發現學生集中用餐在有利於加強對學生食品安全、衛生、營養管理及方便學生和家長的同時,也存在食品安全難以保障、財務管理不夠規範、營養水平難以保證、配送企業良莠不齊等問題。

《關於做好中小學校學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學生集中用餐要堅持公益性和自願原則;學校自辦食堂堅持非營利性經營,學校外包食堂和外購用餐的學校,要選擇規模大、信譽好、價格優的企業;中標企業要在確保學生營養水平的前提下,實行微利經營;規範學校集中用餐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學校集中用餐財務公開制度,實行教職工用餐與學生用餐賬目分賬管理,嚴禁以任何形式擠佔學生伙食費;實行大宗食品招標採購制度,大宗食品原則上由設區市、縣(市、區)組織招投標,必須選定多家大宗食品定點配送單位,配送價格不得高於市場均價;建立企業準入和退出機制,通過公開招投標的方式,確定進入學校食堂承包和學生用餐配送的企業;配合食藥監部門建立校園食品安全通報制度和供餐企業“黑名單”制度,對嚴重失信、違反法律法規受過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企業,強制其退出與學生用餐服務相關的生産經營活動。

通知明確,各地各校要充分尊重學生是否在校用餐的權利,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在校集中用餐。(記者 駱輝 實習生 楊穎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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