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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推進非“4類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

2018-07-16 08:30 來源: 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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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解決我省農村居民住房安全問題,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推進非4類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的指導意見》,明確貧困縣“4類重點對象”(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以外居住在危房中,但自身改造能力不足的農戶,政府將給予適當扶持進行危舊房改造。

根據《意見》,非“4類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原則上以農戶自籌資金、自行改造為主,對少數自身改造能力不足的農戶,政府給予適當扶持。扶持的責任主體是縣級政府,扶持改造面廣量大、單純依靠縣級財政無法解決的,由所在州市政府統籌予以支持。縣級政府可為自身改造能力不足的危房戶提供危房改造貸款貼息支持,或按照規定統籌有關財政資金等給予適當補助,具體扶持方式和標準,由有關縣、市、區政府統籌確定,但要合理控制農戶貸款數額,防止因貸致貧、因貸返貧,貼息支持標準不得超過“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貼息支持標準;使用財政資金等補助危房戶時,補助標準不得超過“4類重點對象”的補助標準。

《意見》明確,享受政府扶持的C級危房改造,採取加固方式改造;D級危房通過加固可以達到基本標準的,也應當採取加固方式改造;採取加固改造達不到基本標準的,可以拆除重建,但建新必須拆舊。新建住房要嚴格執行宅基地管理有關規定和農危改面積控制標準以及改造建設標準。新建住房特別是傳統村落內的新建住房,應注意與原有村落風貌保持協調一致。

《意見》要求嚴格扶持對象認定,對自身無力進行危房改造的農戶,應納入扶持範圍。有其他安全住房、門面房及其他經營性用房的;常年外出務工或經商,農村住房雖為危房,但自身有能力改造的;有家庭成員或戶主的父母、配偶、子女為國家公職人員的;購買了價格3萬元以上機動車的;在工商部門註冊登記公司、企業並實際開展經營活動的農戶不得列為扶持改造對象。

《意見》充分考慮到了改造與保護的關係,提出對具有歷史地域文化和民族特色的合院式、幹闌式(木楞房、垛木房、竹樓、吊腳樓)、土庫房(碉房)、土掌房和蘑菇房等傳統特色民居不能“一刀切”簡單認定為D級危房。(記者 朱丹)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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