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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簽署工傷保險工作合作協議
工傷認定結果互認

2018-07-17 21:1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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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石家莊7月17日電(記者 閆起磊)《京津冀工傷保險工作合作框架協議》17日在河北雄安新區簽署,該協議明確京津冀三地將在工傷認定、工傷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醫療康復三個方面開展合作,充分保障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

上述協議明確,符合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的參保人員,受到事故傷害的,可適用於此協議,即所在機構單位在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過程中,搬遷至天津市、河北省境內,其單位註冊地、工傷保險參保地仍在北京市的;所在機構單位為京津冀的機構單位到註冊地、參保地以外的另外兩地所設立辦事機構、分廠、生産經營地的;所在機構單位為京津冀的機構單位,本人因工程建設項目,到另外兩地承擔工程施工任務的。

根據協議,三地可相互委託對事故傷害進行工傷認定的現場調查核實事宜,調查結果互認並轉交委託方。三方建立相互委託勞動能力鑒定制度,工傷職工、用人單位經協商一致,可就近委託經營地地市級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對委託鑒定結論不服的,回參保地申請重新鑒定。三方互認對方簽訂的工傷醫療康復協議服務機構。

為確保協議落實,三地將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圍繞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待遇經辦等合作項目,定期溝通情況、交流經驗、開展案例分析,逐步推進三地工傷保險政策、標準的統一。同時,加強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待遇標準方面的研究,進一步完善三地工傷保險政策。充分發揮各地信息化建設優勢,以點帶面,逐步推動三地工傷保險工作信息互聯、互通,為三地工傷保險合作提供信息保障。

據介紹,隨著京津冀協同發展,京津冀區域內機構和人員流動愈加頻繁,用人單位註冊、參保地與工作生産地分離的情況日益增加。《京津冀工傷保險工作合作框架協議》的簽訂,將進一步推動三地工傷保險合作,充分保障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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