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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貧困地區失業保險金標準上調

2018-07-24 07:40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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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財政部印發通知
深度貧困地區失業保險金標準上調

日前,人社部會同財政部聯合印發了《關於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持脫貧攻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2019年1月1日起,將深度貧困地區失業保險金標準上調至最低工資標準的90%;將深度貧困地區企業穩崗補貼標準由50%提高到60%;將深度貧困地區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累計參保繳費滿3年放寬到滿1年。

人社部失業保險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去年9月,人社部會同財政部要求各地逐步將失業保險金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本次《通知》將深度貧困地區失業保險金標準直接提高到政策上限,是提升失業人員生活保障水平最直接的方式,能夠有效降低因失業致貧、返貧的風險。

穩崗補貼政策是指對依法參保企業,採取措施不裁員或裁員率低於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的,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不超過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50%的穩崗補貼,主要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政策實施3年多來,有約116萬戶次企業領到補貼614億元,惠及職工1.3億人次。在深度貧困地區將企業穩崗補貼標準由50%提高到60%,不僅有利於穩定深度貧困地區就業存量,也有利於吸引更多企業到深度貧困地區投資,從根本上增加就業機會,吸納和保障更多貧困人員就近擇業、就地就業。

技能提升補貼政策是指對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費3年及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企業職工,可按初級工1000元、中級工1500元、高級工2000元的標準上限申領補貼,所需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政策實施以來,已向33.6萬人次發放6.4億元補貼。將深度貧困地區參保職工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條件由累計參保繳費滿3年放寬到滿1年,以“三區三州”為例,符合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的人數將增加70%。

《通知》提出的政策全都涉及失業保險基金擴支,如何保證基金安全?該負責人表示,目前來看,失業保險基金支付風險總體安全可控。自2015年起,為減輕企業負擔,失業保險總費率連續四次降低,由3%普降至1%,雖然徵繳收入大幅下降,但累計結余仍然充足。

此外,《通知》實施範圍具體包括“三區三州”深度貧困地區,即西藏、四省藏區、南疆四地州和四川涼山州、雲南怒江州、甘肅臨夏州等地區和省定深度貧困地區。(記者 李心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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