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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從7月1日起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

2018-06-24 17:1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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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天津6月24日電(記者 周潤健)為進一步提高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天津發佈通知,從今年7月1日起,將提高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

根據《關於提高天津市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的通知》規定,領取期限處於第一至第十二個月的,月發放標準由1150元提高到1240元;第十三至第二十四個月的,月發放標準由1110元提高到1200元,分別增加了90元。

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的標準由現行的月計發標準690元提高到744元,增加54元,增幅7.83%。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實現自謀職業,申請領取剩餘失業保險金的,按照工商營業執照發照時間一次性計發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實現靈活就業,申請領取剩餘失業保險金的,按照靈活就業登記時間一次性計發失業保險金。

該通知明確表示,失業保險金調標工作關係失業人員的切身利益,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切實將惠民政策落到實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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