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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統一標準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待遇

2018-08-01 20:0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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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8月1日電(記者 黃浩苑)記者1日從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廣東省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廣東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同樣標準,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支出。

7月31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印發了《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廣東省總體調整水平為全省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的5.0%,調整方法上採取定額調整、挂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

定額調整就是每人每月加發5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同樣標準。挂鉤調整就是與本人調整前的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累計繳費年限挂鉤,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2%加發。繳費年限每滿1年養老金月標準增加1元。在此基礎上,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養老金月標準再增加1元。

此外,養老待遇調整向高齡人員傾斜。對2018年6月30日前年齡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全年600元一次性發放;對75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一次性發放,在此基礎上,對8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加發50元,並納入基本養老金基數。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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