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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調整基本養老金惠及142萬退休人員

2018-07-30 08:18 來源: 貴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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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3年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按照2017年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總體調整水平

為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經省政府批准,我省近日下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對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將惠及我省104萬企業退休人員和38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此次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採取定額調整、挂鉤調整、單獨調整與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

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相同的辦法和標準;挂鉤調整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單獨調整體現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的特殊關愛;傾斜調整體現重點關懷,對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和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予以照顧。

據介紹,2017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再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和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1%予以增加。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增加,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3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不同時間段單獨調整。

按上述辦法調整後,對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再予以傾斜調整照顧: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人員,超過70周歲每滿1歲增加7元;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對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精神,2018年按照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達不到2018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從2018年1月1日起補足到平均水平。

據介紹,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我省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之後連續第3年統一安排、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並軌”的重要舉措,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抓好落實,確保2018年7月底前將增加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髮放到位、機關事業單位基本發放到位。(記者 王雨)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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