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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持脫貧攻堅

2018-08-05 09:31 來源: 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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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區人社廳會同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於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持脫貧攻堅的通知》,明確要提高我區深度貧困地區企業“護航行動”穩崗補貼標準,放寬深度貧困地區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

《通知》明確,對國家確定的我區深度貧困地區的失業保險參保企業,將穩崗補貼標準提高到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60%。將深度貧困地區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職工申領技能提升補貼的條件,由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以上(含36個月),放寬到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含12個月)以上。吸納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就業並簽訂勞動合同的事業單位,可以享受穩崗補貼政策和技能提升補貼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區要做好國家、自治區失業保險支持深度貧困地區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的宣傳工作,做好補貼申請的審核、公示等工作,確保享受政策的用人單位、職工符合相關條件,確保失業保險基金使用安全、規範。同時明確,自治區將充分發揮失業保險調劑金、財政補貼資金的作用,確保深度貧困地區失業保險基金運行平穩,各項待遇切實得到落實。(記者 霍曉慶 實習生 劉子鈺)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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