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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切實減輕企業用電負擔

2018-08-12 09:12 來源: 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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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實減輕企業用電負擔
省物價局清理規範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項目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切實減輕工商業企業負擔,增強終端用戶的獲得感,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於清理規範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對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進行清理規範。省物價局提出具體貫徹意見和清理方案,要求各地認真落實。

嚴格執行一般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暫不具備直接供電條件,繼續實行轉供電的主體,要嚴格按照我省公佈的一般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提高轉供電用戶的電價水平。

規範轉供電主體對共用設施用電、線變損耗、峰谷差等電費分攤的行為。要求省內商業綜合體、國有重點林區、物業公司、寫字樓、産業園區等轉供電主體,應按目錄銷售電價向用戶收取電費。

相關共用設施用電、線變損耗、峰谷差等與目錄銷售電價的價差,通過租金、物業費、服務費等方式協商解決。

各轉供電主體按抄表週期要在顯著位置公示現行目錄銷售電價、向電網繳納電費憑證複印件、同期各轉供用戶電費分攤清單,供相關部門檢查和用戶監督。

轉供電主體收取的用戶用電費用、共用設施用電費用、線變損耗、峰谷差等總費用不得超過轉供電主體繳納的總電費。同時對居民合表用戶,物業公司或開發商明確按我省規定的居民合表電價標準向居民用戶收取電費,相關共用設施用電及損耗,通過物業費等方式另行協商解決。(記者 李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邊雋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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