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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公安官方微信上線“電子駕駛證”新功能

2018-08-14 15:2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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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8月14日電(記者 馬劍)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平臺日前上線“電子駕駛證”新功能,在舟山市行政區域內“電子駕駛證”將與該市公安機關核發的同類實體駕駛證具有同等效力。

據悉,申請辦理“電子駕駛證”業務,僅限于已持有舟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符合條件的舟山市民只需在“浙江舟山公安”或“舟山交警”公眾微信號上進行認證操作,即可快捷申請自己的“電子駕駛證”。

“電子駕駛證”作為實體證件的補充,當駕駛人遇有下列情形,因丟失、被盜或者忘記攜帶等原因無法出示實體證件時可使用:開車上路遇交警檢查需出示機動車駕駛證的;有交通違法行為被交警現場簡易程序處罰的(未發生事故);在交通違法處理窗口簡易程序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的。

舟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有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嫌疑,駕駛證已被記滿12分或被交警現場處罰後記滿12分以上等依法需扣留機動車駕駛證情形的,不能使用“電子駕駛證”。駕駛人必須按執勤民警要求現場出示公安交警部門核發的實體駕駛證。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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