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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辦就港澳臺居民證件便利化措施舉行新聞發佈會

2018-08-16 11:05 來源: 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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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8年8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公安部副部長侍俊、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黃柳權、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龍明彪介紹港澳臺居民證件便利化措施,並答記者問。

發佈會現場 中國網 孫宇 攝

國新辦新聞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 襲艷春:

女士們、先生們,上午好,歡迎大家出席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會。今天我們非常高興地邀請到公安部副部長侍俊先生,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黃柳權先生,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龍明彪先生,請他們為大家介紹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的有關情況,並回答大家的提問。下面就先請侍俊先生作介紹。

公安部副部長 侍俊:

各位記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將印發《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並於9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黨中央、國務院便利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學習、創業、就業和生活的重要文件。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心繫港澳臺同胞。習近平總書記多次發表重要講話、作出重要指示,強調香港、澳門發展同內地發展緊密相連,增強香港、澳門同胞的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讓香港、澳門同胞同祖國人民共擔民族復興的歷史責任、共享祖國繁榮富強的偉大榮光;強調兩岸同胞是命運與共的骨肉兄弟,是血濃于水的一家人,要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努力擴大兩岸民眾的受益面和獲得感。

公安部副部長侍俊 中國網 孫宇 攝

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習近平總書記專門指出:“全面推進內地同香港、澳門互利合作,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發展的政策措施”,“擴大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這次制定出臺《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已實行一系列惠及港澳臺居民政策基礎上,針對一些港澳臺同胞反映使用來往內地(大陸)通行證在辦理網上購票、自助取票、旅館住宿、金融業務等不太方便的問題,推出的又一項為港澳臺居民謀福利的實實在在的便民惠民措施,目的就是要讓港澳臺居民能夠在居住地享受到與內地(大陸)居民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務和便利。這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兌現承諾的具體行動,也是增進港澳臺居民福祉的便利化、人性化的重要舉措。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此次出臺的《辦法》就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勞動就業、上學、就醫等方面,規定了在內地(大陸)享受3項權利、6項基本公共服務和9項便利的政策措施。本《辦法》總共21條,規定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申領條件、證件功能、持證人權益、證件製作、申領程序、法律責任等方面內容,為港澳臺居民申領居住證提供了法律依據。符合申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根據本人意願,可以申請領取居住證。領取居住證後,港澳臺居民即可憑居住證享受到《辦法》規定的權利、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

《辦法》總的情況我就介紹到這裡。謝謝記者朋友們對我們這項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襲艷春:


國新辦新聞局副局長襲艷春主持發佈會 中國網 孫宇 攝

感謝侍俊先生的介紹,下面我們就開始答問,提問前還是請通報一下所在的新聞機構。

中央電視臺記者:

請問哪些港澳臺居民可以申領居住證?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侍俊:

關於申領條件,《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作了明確規定,規定指出,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港澳臺居民,根據本人的意願,可以持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五年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的通行證,到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我們已經部署了各地公安機關,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則,確定了一批公安派出所、戶證辦證大廳作為港澳臺居民申領居住證的受理點,9月1日前,各市、縣公安機關會向社會具體公佈這些受理點。需要辦理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可以就近到受理點去進行申請,校驗本人出入境的證件,提交本人居住地的住址、就業、就讀等相關方面的證明資料。申請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就能領到證件。

經濟日報記者:

大陸為什麼要制發台灣居民居住證?有怎樣的考慮?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 龍明彪:

制發台灣居民居民居住證,是便利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的一件大事。我想就這位記者提出的問題強調三點: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龍明彪 中國網 孫宇 攝

第一,我們出臺這項措施的首要考慮,就是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臺工作的重要論述,堅定不移為兩岸同胞謀福祉,積極回應常住大陸台灣同胞的訴求,為台灣同胞排憂解難,解釋解決台灣同胞在大陸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自1987年以來,兩岸開啟交流之後,兩岸人員的交流日益密切,規模不斷擴大,到今年一季度,來往大陸的台灣同胞已累計超過1億人次。其中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的常住台灣同胞已經多達數十萬人,在高校就讀的台灣學生就已經超過1萬人。習近平總書記十分關心台灣同胞,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研究解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遇到的實際問題。

在我們近年來的調研當中,台灣同胞普遍反映,他們的臺胞證在大陸的社會公共服務系統得不到普遍便利的使用。這方面的不便利問題確實存在,也是一段時間以來我們努力想解決的一個難題。制發台灣居民居住證是一個有效的解決辦法,它可以與大陸的社會公共服務系統普遍兼容,使用起來十分方便,從而徹底解決多年來困擾臺胞的一個大問題。

第二,出臺這項政策是我們踐行中國共産黨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舉措。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對臺工作新理念、新主張、新舉措,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提出要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制發台灣居民居住證,讓持證臺胞能享受國家和居住地提供的三項權利、六項基本公共服務和九項便利,是推進落實“同等待遇”的重要一步,也是為台灣同胞辦好事、辦實事的一項有力的政策措施。

第三,這項政策是習近平總書記倡導的“兩岸一家親”理念的具體體現,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是兩岸同胞共同的夢。兩岸同胞是血脈相連的一家人,沒有任何理由不攜手發展、融合發展。我們出臺這項措施,就是踐行“兩岸一家親”理念,為率先與台灣同胞共享大陸發展的機遇,為促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創造更好的條件,為台灣同胞帶來實實在在的福祉和便利。

總之,便民、利民、落實同等待遇,就是這項政策的意義所在。謝謝。

新華社記者:

我的問題是,這次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和以往港澳居民往返內地通行證(即回鄉證),以及台灣居民往返大陸的通行證有什麼樣的不同?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黃柳權 中國網 孫宇 攝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 黃柳權:

謝謝新華社記者的提問,我來回答你的第一個問題。港澳居民居住證和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到底有什麼區別?這兩個證件都是我們內地的公安機關依法為港澳居民制發的證件,這兩種證件的不同,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第一個不同是制發的依據不同。港澳居民居住證發放的依據是剛才侍部長已經發佈的,即將實施的《港澳臺居民證據證申領發放辦法》,而回鄉證的依據是中國公民因私往來香港、澳門的管理辦法。第二個不同是功能定位不同。港澳居民的居住證主要是為符合法定條件的港澳居民在內地居住提供身份證明,並享有相關的權利、基本的公共服務和便利而制發的。回鄉證作為一種旅行證件,主要是為了港澳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來往內地提供一個身份的憑證。

在“一國兩制”的情況下,內地和港澳實行不同的社會制度和出入境管理制度,港澳居民在港澳和內地須持不同的身份證件和旅行證件,其中港澳居民在內地的身份證和出入內地的證件由內地來作出規定。實施港澳居民居住證制度,是為港澳居民在內地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便利,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重要舉措。《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第3條規定,港澳居民居住證登載的信息有一項叫做公民的身份號碼,香港澳門居民公民身份號碼、地址碼分別使用810000、820000,這是內地首次在法律上明確港澳居民編制公民身份號碼,而且是按照國家標準來編制,與內地其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編制。

《辦法》第11條也規定了港澳居民居住證的身份證明效力,第12、13條規定了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持有人所享有的3項權利、6項基本公共服務和9項便利,這些條款有助於推進內地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向常住內地的港澳居民全覆蓋,充分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一再強調的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體現了中央對港澳居民的關懷。謝謝。

龍明彪:

我來回答台灣居民居住證和臺胞證的問題。台灣居民居住證是為了滿足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的需求而推出的身份證件,台灣同胞申領台灣居民居住證不需要具有大陸戶籍,也不需要放棄台灣戶籍。目前,在台灣享有的相關權利義務也不應該受到影響。台灣居民只要是在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都可以申領。領到居住證後,就可以享受國家和居住地提供的各項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

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也就是我們通常説的“臺胞證”,是台灣同胞來往大陸的旅行證件。台灣居民居住證與臺胞證最大的不同,居住證是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的身份證件,不能用於出入大陸,而臺胞證是出入大陸的唯一證件。居住證採用了居民身份證製作技術標準,採納了台灣同胞提出的使用18位身份證號碼的建議,這樣就確保了在社會公共服務系統中用於識讀身份證的所有終端和設備都能識讀它。簡單地講,居住證用於在大陸證明身份,能實現與身份證在日常使用上的無差別體驗,具備了臺胞證目前無法實現的許多功能。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明確規定,台灣同胞在大陸從事有關活動需要證明身份時,有權以居住證證明身份,大陸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拒絕,否則就是違法。這些都充分體現了我們努力為臺胞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等方面創造更為便利條件的誠意和決心。謝謝。

人民日報記者:

請問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以給居住在內地的港澳臺居民帶來哪些方便和實惠?

侍俊:

港澳臺居民憑居住證,在內地可以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三項權利。居住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為其提供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等六項基本公共服務。同時,還可以享受在居住地辦理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登記以及在內地(大陸)住宿旅館,乘坐國內航班、火車等交通運輸工具,辦理銀行、保險、證券和期貨等金融服務,與內地大陸居民同等待遇購物,購買公園及各類文體場館的門票,進行文化娛樂、商旅消費等九個方面的便利。這些政策都為居住在內地(大陸)的港澳臺居民提供了實實在在的好處。同時,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採用了與居民身份證相同的技術標準製作,能夠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很好地滿足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工作、學習、生活、出行便利的需要。目前,銀行、電信、鐵路、民航、旅店等領域已經普遍配備了居民身份證的閱讀機具,港澳臺居民辦理居住證後,可以通過現有的居民身份證閱讀機具進行快速核驗,方便使用。謝謝。

大公文匯傳媒記者:

我們想了解一下,除了港澳居民可以申請居住證之外,中央還會出臺哪些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發展的政策措施?謝謝。

黃柳權:

謝謝你的提問。中央高度關心和重視港澳同胞在內地的發展。去年7月1日,習近平主席在視察香港特區期間發表了重要講話,為中央有關部門研究出臺便利香港同胞在內地學習、就業、生活的具體措施提出了要求。去年10月,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制定完善便利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發展的政策措施。中央有關部門按照習近平主席的指示和黨的十九大作出的工作部署,通過深入調查研究,梳理分析了港澳同胞在內地學習、就業、生活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按照突出重點、先易後難、分步推進的原則,先聚焦解決港澳同胞普遍關注、影響面較大的訴求。去年8月和12月,國務院港澳辦已經分兩批集中公佈了中央有關部門出臺的保障港澳學生在內地就學,為符合條件的內地高校港澳畢業生簽發報到證,在內地工作的港澳居民可享受住房公積金待遇,保障港澳居民在內地旅遊的住宿權利,便利港澳居民持回鄉證在部分車站自助取票等一系列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發展的政策措施。

今年8月3日,國務院宣佈取消港澳居民在內地就業許可的事項,昨天下午,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第一次全體會議又決定大幅降低粵港澳通信漫遊費,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在香港建設中國科學院院屬研究機構,支持澳門建設中醫藥科技産業發展平臺。今天在這裡發佈的關於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可以申領港澳居民居住證,這些都是中央有關部門落實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發展政策的重要舉措。

隨著港澳與內地交流合作的日益深化,類似的支持港澳、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發展的政策措施會陸續有來,有些政策措施也可以在港澳居民工作、生活比較多的地方,比如説粵港澳大灣區先行先試。當然,由於“一國兩制”下,內地與港澳實行不同的社會制度,兩地在社會管理的具體制度上的差異會長期存在,港澳居民關注的某些訴求目前還難以解決或者還不具備條件。下一步,中央有關部門會繼續研究,總的原則是要盡可能為港澳同胞在內地發展創造更加便利的條件和環境。謝謝。

香港中評社記者:

有一個問題想要問龍明彪主任,今年一年來大陸陸續出臺了很多惠臺政策,包括2月末出臺的“惠臺31條”,剛才也提到了取消就業許可制度。在兩岸關係陷入僵局的當下,陸續出臺這些惠臺政策,您覺得有什麼樣的重要性?另外,您能不能透露一下今年還會出臺哪些惠臺措施?謝謝。

龍明彪:

剛才我講了,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兩岸一家親”理念,就是體現我們為台灣同胞辦實事、辦好事,十九大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要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今年2月28日出臺“31項措施”,是落實同等待遇的一個步驟。前幾天宣佈的取消就業許可,也是體現這個精神的具體步驟。今天宣佈的制發台灣居民居住證正是落實同等待遇的重要一步。

今後,凡是有利於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我們都會盡力去做。中國共産黨是一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政黨,是一個以人民為中心的政黨,台灣民眾自然也是我們黨和政府服務的對象。為台灣民眾謀福祉、為台灣民眾在大陸發展創造各種便利條件,是我們應盡的責任。謝謝。

中國日報記者:

如果單純地就是為了給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的話,我們為什麼不直接使用臺胞證?不知道這次的居住證是出於什麼考慮?

龍明彪:

謝謝你的提問。臺胞證是個出入境的證件,主要是供台灣同胞來往大陸旅行使用。近年來,隨著電子和網絡技術的迅猛發展,大陸各地各領域依託相關技術開發的自助服務項目越來越多,臺胞證無法同身份證一樣被所有的社會公共服務系統終端識別,由此給臺胞帶來了許多不便。2015年9月15日全面啟用卡式臺胞證後,為滿足臺胞的具體訴求,中國民航局、中國鐵路總公司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在全國主要民用機場和三百多個火車站增設能識別卡式臺胞證的自助設備,基本上滿足了臺胞搭乘飛機、火車便利化的訴求,但是仍然無法一一解決其他許多領域的不便利問題。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的廣大台灣同胞迫切希望臺胞證能夠像大陸居民身份證那樣方便使用。有很多台灣同胞給我們提出來,將8位號碼的臺胞證直接升級為18位身份證號碼的解決方案。但實際上,由於這兩種證件的技術標準不同,單純改變臺胞證號碼位數,無法解決不被識別的問題。

剛才侍俊副部長已經介紹了台灣居民居住證的設計標準和主要功能,符合條件的台灣同胞申領居住證後,就完全能夠實現與大陸居民持身份證同樣的使用體驗,從而在技術上一勞永逸地解決了台灣同胞關注和期待的證件便利化的問題。

總之,制定台灣居民居住證就是為了滿足台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便利化的需求。採用制發新證件的方式,而不是升級原有的臺胞證號碼位數,完全是技術原因。謝謝。

香港NOW寬頻電視記者:

申領居住證的辦法,是不是跟2015年通過的居住證暫行條例是一模一樣的呢?第二個問題是,這個新的措施會不會影響目前兩地稅務的安排?

侍俊:

這個《辦法》是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制定的,內容不完全相同。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採用了居民身份證技術,與內地(大陸)居住證有所不同。

您剛才提到的關於稅務安排的問題,可查閱相關部門的政策規定。謝謝。

襲艷春:

再次感謝三位發佈人,也謝謝大家,今天的發佈會到此結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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