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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對侵佔河湖的建築物依法拆除

2018-09-01 17:3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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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沙9月1日電(記者 周楠)湖南省第一總河長、省委書記杜家毫,湖南省總河長、省長許達哲近日共同簽署了湖南第5號總河長令,決定在全省河湖集中清理整治亂佔、亂採、亂堆、亂建等突出問題。在接下來9個多月中,湖南省將對侵佔河湖的建築物依法拆除,對被圍墾佔用的湖泊河道責令限期恢復原貌,對採砂運砂船隻要嚴管嚴控。

近年來,隨著城鎮化、工業化速度越來越快,湖南一些地方對湖泊河道的破壞也越來越多。比如圍墾湖泊河道、侵佔水域洲灘、種植礙洪林木及作物等“亂佔”行為,非法採砂、取土等“亂採”行為,亂倒垃圾、填埋堆放固體廢物等“亂堆”行為,違法違規建設涉河項目、修建阻礙行洪的建築物等“亂建”行為等。這些行為破壞了湖河生態,造成了環境污染。

湖南第5號總河長令指出,對湖南省河湖管理範圍內“亂佔”“亂採”“亂堆”“亂建”等行為,要在今年9月20日前全面排查出來,逐河逐湖建立問題清單。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非法採砂、堆砂場和涉砂船舶的整治工作,並在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清理“四亂”專項行動的集中整治。

記者了解到,湖南省要求對“亂佔”行為,要按照“誰佔用、誰恢復”原則依法責令限期恢復原貌;對“亂採”行為,要強化聯合執法打擊,嚴管嚴控採砂、運砂船舶及相關車輛;對“亂堆”行為,要依法責令限期清理整治,恢復河湖原貌;對非法建設及壅水、阻水嚴重等“亂建”行為,要按照“誰建設、誰拆除”的原則,依法責令限期拆除或者依法強制拆除;對河道管理範圍內其他建築物要制定退出方案,全面有序清除。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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