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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八舉措加強實體經濟金融服務

2018-09-05 11:01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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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金融辦下發《關於加強實體經濟金融服務進一步緩解融資難融資貴的指導意見》,從八個方面提出29條具體措施,切實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水平。《意見》由省金融辦、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監局、福建證監局、福建保監局、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等部門聯合製定。

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滿足實體經濟有效信貸需求。要求各銀行積極爭取總行支持,用好定向降準政策,積極對接“債轉股”計劃,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流動性支持。其中,力爭地方法人銀行省內全年貸款增量超1000億元;重點保障基礎設施、先進製造業、戰略新興産業、綠色發展等領域的信貸投放;用好用足各項支農支小政策,加大對小微企業和“三農”的信貸傾斜;加強小微企業貸款利率監測,清理規範金融涉企收費,擴大無還本續貸範圍,合理控制企業融資成本;加快創新推廣成熟的金融産品和模式,對開展中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給予一定獎勵,2019年起連續3年設立每年2億元的省扶持創新行業科技型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完善銀行內部考核和盡職免責制度,建立健全財政正向激勵機制。

優化跨境金融服務,促進投資貿易便利化。推進企業貿易結算便利化,採取“一企一策”方式,支持業務規範、交易留痕、數據匹配、風險可控的跨境電商業務先行先試;在福州、平潭自貿片區和泉州金改區、漳州臺商投資區內開展台資企業資本項目管理便利化試點;支持企業通過自貿試驗區開展跨境人民幣融資;支持企業應對匯率波動風險。

拓寬直接融資渠道,提升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服務能力。支持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支持工業和信息化龍頭企業兼併重組;發揮區域性股權市場培育孵化功能,對完成股改並掛牌完成交易的小微企業給予獎勵;加大企業股份制改革的支持力度,對當年完成股改的省重點上市後備企業給予獎勵;提高企業發債融資比重,爭取今年省內企業在銀行間市場發債規模達1000億元。對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和區域性股權市場可轉債存續期2年以上的,給予一定的貼息補助。

發展各類股權投資基金,更好滿足企業融資需求。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鼓勵在風險可控基礎上加快投放,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積極探索産業基金招商,鼓勵各地加快吸引各類優秀的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等機構入駐,推動基金投資的外地優質企業落戶我省。

加強保險服務,發揮“穩定器”和“助推器”作用。發揮保險融資增信功能,支持保險公司開展保險資金支農支小融資試點;提升保險風險保障水平;支持發展對外貿易,對出口信保根據實際保費和融資給予一定補貼。

發揮類金融機構作用,提高企業融資可得性。提升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小微企業和“三農”的融資增信能力,對省再擔保公司開展的比例分擔再擔保業務給予一定的保費補貼;加強融資租賃服務,借鑒廈航經驗,引導融資租賃企業積極拓展各重點領域業務;增強小額貸款公司和典當行的服務能力。

改進金融基礎服務,優化企業營商環境。優化企業銀行賬戶開戶服務,推動商業銀行建立小微企業4天開戶承諾制;完善企業信用信息體系;加強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監測評估。

防範化解企業信貸風險,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做好困難企業分類幫扶;加快不良貸款處置;維護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記者 王永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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