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福建: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
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水平

2018-09-25 18:52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福州9月25日電(記者 陳弘毅)師範院校師範類在校生原則上不低於三分之一、分區域逐步提高教師的入職標準、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福建省委、省政府25日發佈的《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要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

針對師範教育弱化問題,意見要求師範院校師範類在校生原則上應不低於三分之一,以突出師範教育主業。同時,加大對師範教育支持力度,師範專業生均撥款標準比同類非師範專業上浮50%。改革師範院校招生制度,合理確定師範類專業招生計劃,擴大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及緊缺學科師資培養規模,研究生招生計劃向教育類相關專業傾斜。

福建省教育廳廳長林和平説,在師範生培養方式上,採取公費培養、到崗退費、定向培養等方式,並提高師範生專業獎學金等,提高師範專業報考吸引力。

意見還明確,要分區域逐步提高教師的入職標準。逐步將幼兒園教師學歷提升至專科以上層次,做到專科與本科並重;小學教師學歷提升至師範專業專科和非師範專業本科;初中教師學歷提升至本科;普通高中教師學歷提升至研究生。

針對教師待遇問題,意見強調核定教師工資和績效工資總量時要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平,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