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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調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

2018-09-27 17:2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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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昌9月27日電(記者吳鍾昊、鄔慧穎)日前,江西省財政廳會同江西省人社廳印發文件,從今年10月1日起,江西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准將從每人每月98元提高至105元。

據了解,江西省此次調標分兩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從2018年1月1日起,將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18元,即從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8元。目前,江西全省符合條件的待遇領取人員約490萬人,全年共需資金約9億元,由中央財政全額補助。第二階段,從2018年10月1日起,將全省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7元,即從每人每月98元提高到105元,將全部由江西省自籌,具體由省、縣(市、區)財政按照6:4負擔。

根據規定,此次增加的基礎養老金金額,不得衝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江西各縣(市、區)需按照確定的資金分擔比例,將提標所需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及時足額撥付到位,嚴禁動用個人賬戶基金支付提高的基礎養老金。按要求,各地須在2018年12月底前將增加的基礎養老金髮放到位。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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