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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安監局印發《防範煤礦採掘接續緊張暫行辦法》

2018-09-30 10:56 來源: 煤礦安監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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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管控煤礦採掘接續緊張引發重特大事故風險,近日,國家煤礦安監局印發了《防範煤礦採掘接續緊張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暫行辦法》共分為9條,明確了採掘接續緊張的9種情形,並作為煤礦重大隱患進行監管。

《暫行辦法》是在原煤炭工業部頒發的《關於礦井和露天礦開拓煤量、準備煤量和回採煤量劃分範圍、計算方法及礦井巷道劃分範圍的規定》的基礎上,充分考慮煤礦災害防治工程等因素,修改“三量”的定義和計算方法,並根據不同災害條件細化“三量”可採期規定,新的“三量”規定能更好地反映礦井採掘平衡關係。《暫行辦法》的出臺樹立了煤礦採掘平衡超前管理理念,明確煤礦應當按照新的“三量”計算方法和可採期規定進行採掘平衡管理,應當根據採掘接續緊張的嚴重程度,調減相應計劃産量或減少同時作業的採煤工作面個數。

《暫行辦法》對煤礦企業採掘管理制度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特別是明確煤礦上級公司的監督管理職責,煤礦上級公司應當按照“三量”平衡管理要求,下達産量考核指標和相對應的經營考核指標。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對煤礦企業和煤礦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和問責。《暫行辦法》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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