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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辦法》10月1日起施行

2018-10-01 11:53 來源: 貴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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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近日印發《貴州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辦法》,10月1日起開始施行。

《貴州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辦法》明確康復救助對象為貴州省戶籍(或在貴州省領取居住證)經濟困難家庭0至6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救助內容包括以減輕功能障礙、改善功能狀況、增強生活自理和社會參與能力為主要目的的手術、輔助器具適配和康復訓練等,既覆蓋了各個類別的殘疾兒童,又涉及了手術、康復訓練和輔助器具適配等各項康復服務。

按照《辦法》,殘疾兒童監護人可向殘疾兒童戶籍所在地(居住證發放地)縣級殘聯提出康復救助申請,監護人也可委託他人、社會組織、社會救助經辦機構等代為申請。在救助標準方面,手術類補助每人不低於15000元,康復訓練每人每年補助訓練費不低於12000元,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助每人不超過1000元,裝配假肢、矯形器平均每人補助5000元,助聽器每人補助不超過6000元,人工耳蝸産品每人補助不超過5萬元。(記者 陳曦 鄭芹)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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