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新修訂的免於進行臨床試驗醫療器械目錄發佈

2018-10-02 07:40 來源: 藥監局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廳字〔2017〕42號),持續深化醫療器械領域“放管服”改革,國家藥監局組織開展了免於進行臨床試驗醫療器械目錄(以下簡稱豁免目錄)的制修訂工作,結合2017年修訂發佈的《醫療器械分類目錄》(以下簡稱新《分類目錄》)對已發佈的前三批豁免目錄進行整理和修訂,在此基礎上與新一批免於進行臨床試驗的醫療器械(含體外診斷試劑)産品目錄整合,形成新修訂的《免於進行臨床試驗醫療器械目錄》(以下簡稱新《豁免目錄》)。

新《豁免目錄》共包括免於進行臨床試驗的醫療器械1248項,分為“醫療器械産品”和“體外診斷試劑産品”兩個部分,分別涵蓋855項醫療器械産品和393項體外診斷試劑産品。較前三批豁免目錄新增醫療器械産品84項,新增體外診斷試劑産品277項。新《豁免目錄》與新《分類目錄》最大程度保持一致,以便於申請人更好地識別産品,並整合歷次發佈的各批豁免目錄,方便申請人查詢。

新《豁免目錄》發佈,再一次擴大了免於進行臨床試驗醫療器械産品範圍,使我國在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方面的要求,進一步與國際接軌;降低了成熟度高、風險較低産品臨床試驗方面的要求,減輕了企業負擔,使企業能將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産品研發和質量提升上;也有利於進一步推進基於産品風險的臨床評價方式,優化臨床試驗和審評審批資源,把寶貴的資源投入到臨床急需和創新醫療器械産品上去,促進安全有效、風險可控的産品儘快上市,滿足人民群眾不斷提高的用械需求。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郭曉婷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