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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嚴厲打擊脫貧攻堅領域職務犯罪 依法處理75人

2018-10-26 16:3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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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呼和浩特10月26日電(記者 劉懿德)記者26日從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今年以來,內蒙古全區法院已依法受理脫貧攻堅領域職務犯罪案件63件、處理75人。內蒙古全區法院將繼續保持嚴厲打擊態勢,為脫貧攻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8年5月,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全區法院嚴厲打擊脫貧攻堅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據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王旭軍介紹,今年以來,內蒙古全區法院依法受理脫貧攻堅領域職務犯罪案件63件,已依法處理75人。

對內蒙古全區法院脫貧攻堅領域職務犯罪案件的總結和分析顯示,小官貪腐居多,主要以鄉科級公職人員和村幹部為主,佔已被處理人數的68%。王旭軍説:“這些幹部行政職位不高,但在扶貧資金和扶貧項目的分配上權力較大,如監管不到位極易發生腐敗問題。”

此外,一些個案雖涉案金額不大,但涉及面較廣,關乎群眾切身利益。王旭軍説,此類犯罪主要涉及危房改造補貼款、少數民族發展資金、國家各類農牧業補貼資金等款項。

在一起受賄案中,時任烏蘭浩特市烏蘭哈達鎮腰樂嘎查村主任的孫某某,在扶貧開發項目實施過程中,以虛報扶貧羊價格和購買數量的手段,大肆騙取扶貧款。“此類資金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黨中央扶貧政策的貫徹落實,一旦被貪污、侵佔、挪用,造成的影響十分惡劣。”王旭軍説。

王旭軍表示,內蒙古全區法院將運用法治手段,加大打擊力度,把嚴厲打擊脫貧攻堅領域腐敗犯罪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基層“拍蠅”結合起來一體部署、共同開展。

同時,做到快審快判,依法從嚴懲處,充分發揮刑罰的懲治和預防功能,維護司法權威,為脫貧攻堅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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