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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門峽市原市委書記楊樹平因受賄一審獲刑12年

2018-10-26 20:3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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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鄭州10月26日電(記者 王林園)河南省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26日公開宣判三門峽市原市委書記楊樹平受賄案,對被告人楊樹平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扣押、退繳在案的贓款贓物依法沒收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予以追繳。

經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5年,被告人楊樹平利用其擔任焦作市市委副書記、三門峽市市長、三門峽市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或者利用其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在礦産開發、土地拆遷、企業發展、工程承攬、職級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823.15645萬元、美元1萬元、澳元4.5萬元、購物卡券18萬元。

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楊樹平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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