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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臺辦發言人介紹18省區市出臺措施落實“31條”

2018-11-01 07:40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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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京舉行的國臺辦例行新聞發佈會上,發言人馬曉光應詢表示,已有18個省區市的40個地方及1家央企推出具體措施,推動“31條措施”全面落實到位,並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為廣大臺胞提供更多優惠待遇。馬曉光介紹,“31條措施”發佈實施已滿8個月。10月17日國臺辦新聞發佈會後這半個月裏,又有5個地方和1家中央企業推出具體落地措施:

10月19日,湖南省發佈《關於深化湘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意見》,共59條;10月23日,北京市發佈《關於深化京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共55條。

10月18日,江蘇省常州市發佈《關於深化常臺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意見》,共36條;10月19日,福建省龍岩市發佈《龍岩市深化龍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實施意見》,共46條;10月23日,福建省漳州市出臺《關於促進漳臺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意見》,共58條。

10月26日,中國國際技術智力合作公司制定了落實“31條措施”實施意見,共38條措施。馬曉光介紹説,這是第一家頒布具體實施措施的中央企業。

馬曉光介紹,為保障在大陸居住、就業和就讀臺胞的社會保險權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研究起草了《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目前正在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待定案後將正式對外發佈相關政策及實施細則。(記者 柴逸扉)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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