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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起核發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 首日發放7763個

2018-11-01 22:1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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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1日電(記者 魯暢)11月1日,《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北京市交管局啟動核發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業務,全天共發放標識7763個。

為配合《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交管部門日前發佈《北京市電動自行車過渡期登記和通行管理辦法》,對2018年11月1日前購買,且未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編制的産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的登記和通行管理工作進行了規範:車輛所有人應當在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間,向北京市交管部門申領臨時標識,自2019年5月1日起,交管部門將不再發放臨時標識,未申領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1日上午9時,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垡頭地區的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核發站外,已經有不少市民推著自己的電動車前來申領臨時標識。通過線上申請的車主在現場出示二維碼後,臨時標識幾分鐘就能安裝完成;選擇現場申領的車主需按照預約時間到達辦理現場,填寫車主姓名、品牌型號等信息。

據介紹,交管部門在北京全市設置了223處臨時標識核發站點,其中“線上申報、線下領取”核發站202處,“預約辦理、現場申領”核發站21處。每個核發站按照標準配置工作人員,在進行培訓合格後,配合民警開展工作。

交管部門鼓勵車主通過“北京交警”APP的“過渡期電動自行車申請臨時標識工作平臺”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車輛信息,經審核通過後,再按照預約的時間、地點領取、安裝臨時標識。

截至2018年8月底,北京市註冊登記的非機動車總量為94.3萬輛,其中,電動自行車91.3萬輛。而據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統計,北京市電動自行車(含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總量已達400多萬輛,且仍以每年50萬至80萬輛的速度增長。

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對於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設置3年過渡期,期滿後超標電動自行車不得上路。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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