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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病保險補償金額限額提高至30萬元

2018-11-03 10:0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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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沙11月3日電(記者 謝櫻)記者3日從湖南省醫療保障局獲悉,湖南省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通知》,提高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待遇水平,普通參保人員大病保險支付比例在原來的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年度累計補償金額限額提高到30萬元,比原來增加了10萬元。

據介紹,湖南普通參保人員大病保險支付比例在原來的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即對參保人員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扣除大病保險起付線以後,原則上分四段累計補償:0至3萬元(含)部分報銷55%,3萬元以上至8萬元(含)部分報銷65%,8萬元以上至15萬元(含)部分報銷75%,15萬元以上部分報銷85%。未按相關政策分級轉診的應降低支付比例。

通知要求,在執行合規醫療費用範圍的基礎上,由省級醫療保障部門在精算平衡的基礎上,統一調整擴大藥品、診療項目、高值醫用耗材目錄等大病保險合規醫療費用範圍。湖南將大病保險年度累計補償金額限額提高到30萬元。

為提高貧困人口受益水平,湖南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人員、城鄉低保對象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大病保險支付比例在原來的基礎上提高10個百分點,具體支付比例為:0至3萬元(含)部分報銷60%,3萬元以上至8萬元(含)部分報銷70%,8萬元以上至15萬元(含)部分報銷80%,15萬元以上部分報銷90%。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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