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江蘇:公證造假者將列入“黑名單”

2018-11-06 09:15 來源: 新華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公證造假者將列入“黑名單”
我省擬實施25種聯合懲戒

記者5日獲悉,省司法廳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我省擬建立健全全省公證當事人信用黑名單體系和聯合懲戒機制,列入公證領域失信人員“黑名單”的當事人今後任職評優、審批審核等將受限制。

當事人虛構、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導致公證文書被撤銷的,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賦予強制執行公證文書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或涉外類公證事項引發不良後果的,或騙取公證文書,從事欺詐活動或擾亂國家機關單位工作秩序等8種行為經有關部門查實的,將列入公證領域“黑名單”。

納入公證領域“黑名單”者,將受到25種聯合懲戒,包括限制招錄(聘)為公職人員,限制擔任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限制設立融資擔保公司,依法限制任職融資擔保公司或金融機構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限制參評道德模範等榮譽,限制參與相關行業的評先、評優,限制財政補助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等。(倪方方)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吳嘯浪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