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我國將禁止新增低速電動車産能

2018-11-08 22:06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11月8日電(記者 高亢、張辛欣)記者8日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獲悉,經國務院同意,工信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將在全國範圍開展低速電動車清理整頓工作,計劃持續加強低速電動車規範管理的同時,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産能。

據了解,低速電動車主要指行駛速度低、續駛里程短,電池、電機等關鍵部件技術水平較低,用於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電動機動車,包括老年代步車等。

近年來,我國低速電動車生産和市場規模無序擴張,生産企業數量已超過百家,産銷規模超百萬輛。據相關部門2017年統計,近五年我國發生低速電動車交通事故83萬起,造成1.8萬人死亡、18.6萬人受傷,由低速電動車引發的事故數量和死亡人數逐年增長,近三年年均分別增長23.3%和30.9%。

通知明確將開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分階段開展低速電動車生産銷售企業清理整頓工作,依法採取綜合措施清理不達標生産企業和産品;二是停止制定發佈鼓勵低速電動車發展相關政策,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産能;三是通過置換、回購、鼓勵報廢等方式加速淘汰違規低速電動車在用産品,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當前,社會上越來越多的群眾呼籲從源頭上加強低速電動車生産、銷售和使用監管。業內專家表示,此次低速電動車整頓工作的開展,將有利於維護消費者權益和公共交通秩序,減少公眾出行安全隱患。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